昨天也就是6月12日,长安马自达又发布召回了。据悉,长安马自达决定自2018年6月12日起,召回部分CX-5车型,共计45639辆。这个数量几乎与2017年全年4.96万辆的销量数据差别不大,也就是说,长安马自达要召回近一年数额销量的马自达CX-5。而召回的原因是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转向器小齿轮热处理回火不充分,在长期使用且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转向器小齿轮损坏,影响车辆方向操控,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长安马自达CX-5本次的召回,很多消费者(水军)以及网友表示相当的赞赏,同时产生了诸如“召回说明态度还可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果断,态度值得表扬”等一些相当正面的评价。这让书戈相当不解,在产品质量问题面前,一个厂家因为召回就可以收到表扬吗?那么产品质量本身的问题该如何面对?召回一下就完事了吗?
召回意味着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一辆车为何要召回?“因为批量性汽车产品存在缺陷。所谓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这是国家有关负责人的答疑,一辆车能够进入召回程序,这证明这款车型具有相当大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就拿这次长安马自达CX-5来讲,转向器有可能损坏意味着一辆车可能无法正常转向甚至转向失效,如果说有消费者在行驶途中遇到突发情况,这将导致导致消费者的生命财产损失,而长安马自达CX-5本次有超过4.5万辆车具有这样的安全隐患,想想,这个规模简直触目惊心!
厂家发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必须召回,否则将承担责任
对于产品质量的把控,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局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对于质量把控也是一个汽车厂家长期发展的第一要务,不过产品质量的监督和事实并不能完全依靠国家监督,企业自身也应有响应的管理程序。如果国家质量监督局发现批次级产品有质量问题,那么会强制厂家召回。如果厂家自身发现自身产品有质量问题,应当主动备案召回计划。
那么有些人说,厂家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隐瞒不报吗,或者强制召回拒不执行呢?根据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对于“隐瞒缺陷情况”、“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生产厂家,国家将依法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法律条款的约束意味着在产品质量问题面前没有一个厂家能逃脱,无论主动与被动,面对批次级产品质量问题,厂家只能执行召回备案。这是理所当然的,也是程序规定的。
为召回点赞实为愚蠢之举
既然一个厂家的召回是面对质量问题必须做出的举动,那么对于一些消费者为厂家召回点赞的,是不是就有些“戏精”了呢?的确,在法律规定之下的举动,有必要和有理由为其点赞吗?特别是一些厂家雇佣水军表达厂家态度好的,为消费者负责诸如此类言论的,书戈以为,召回厂家难道你们还不为你们的质量问题感到羞耻吗?竟然还做起了为自己鼓掌的举动 ,何来勇气?除此之外,对于一些消费者不明所以的为召回企业点赞的举动,书戈以为,可能你更应该关注产品本身的问题,同时厂家召回未必就是自愿之举,为其点赞是毫无必要的。
关注质量本身,拷问厂家质量把控
对于一起召回,譬如本次长安马自达CX-5转向器的质量问题,我们到底应该关注的是厂家的召回态度呢还是产品质量本身呢?相比有车的朋友都会更加质量本身,因为这才是关系到你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而不是一个企业的态度。关注质量本身,拷问厂家质量把控,为何马自达没有在源头上遏制这件事,对于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监督的把控为何出现如此大批量错误才发现,这些问题都是消费者该问的,同时也是厂家该思考的,产品质量本身永远是召回事件的关键和重点,一个三观正的人,是绝不会跳过重点而为召回企业点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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