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这么一个新闻,浙江温州某地,出现了一次恶意别车事件,而事件的双方,分别是受害车本田,和恶意别车者宝马。这件事其实也跟其它恶意别车事件没有太大的区别,无非是一些小事导致的。
1 事件经过
事发当晚,本田车主搭载着女友正在正常行驶,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突然一辆宝马5系轿车强行越过实线想加塞,但本田车并没有退让,宝马的第一次加塞行为并没有成功,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激起了这个宝马车主的路怒症。
后来,这个宝马车主一共9次把本田车强行逼停,其中有几次甚至下车踢本田车的车门,指着本田车主破口大骂,行为像极了发疯的野狗。而面对疯狗宝马车主的接连挑衅,本田车主被逼报警解决。可能你会以为,接下来的剧情时疯狗宝马车主被罚,大快人心。
2 让人更生气的事情出现了
在本田车主报警后警察很快来到现场处理,经过查看本田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交警很快确定宝马车主属于危险驾驶,但这时候疯狗宝马车主却真像一条狗一样反咬一口,反而向交警表示应该处罚本田车主,因为本田车主非法改装了尾翼,并扬言要让本田车主身败名裂。
而经过交警查实,本田车确实非法改装了尾翼,于是交警当场对本田车主开出了罚款200不扣分的处罚。而面对发疯的宝马车主,交警认定宝马车属于危险驾驶并恐吓本田车主,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当场被带上手铐带回调查,而宝马车,也被警方扣留。
3 这个事情的结果会是什么?
首先如果按照法规执行的话,本田车主改装尾翼的行为,最低要罚200块,最高的会罚上千元,还要扣分的,严重者会被直接扣留车辆。但在这个案例的执法中,交警不仅没有扣车,更没有扣分,罚款也是按照最低标准来执行,可见交警其实也是站在本田车主一边的,这样的结果也相当公正。
而至于那个发疯的宝马车主,它的一系列行为已经让人难以忍受,也已经超过了普通路怒症的范畴了。鉴于本次事件中宝马车主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这就不是普通的交通违法或者普通的社会性违法了。
寻衅滋事罪是属于刑法的一种罪行,也意味着宝马车主已经触犯了刑法,而刑法的判决结果,一般至少要入狱半年。而且一个人一旦触犯刑法,对个人征信会受到极大影响,此人的无犯罪记录也会消失。也就意味着宝马车主出狱后,本质上和其他杀人放火的犯人一样,属于刑满释放人员,身份证会被收回。以后想就业或搭乘飞机动车,甚至银行借贷等很多行为,都会被禁止或受到严格限制。如果这个宝马车主本身是企业主,他名下的企业很有可能无法通过企业年审或被强制变更法人。
所以,这个例子告诉大家,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你当时情绪如何,不要路怒,也许你只是爽了一时,但违反刑法造成的后悔,那是要持续一辈子的。
(文章视频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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