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今年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1.6万辆,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将受“连坐式”处罚。
山西省政府近日发布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1.6万辆,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在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为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山西把2014至2017年的年度淘汰任务适时分解至各市,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方案明确规定,如果某市、某县黄标车没有完成任务,这个市、这个县的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县公安环保部门、山西省公安厅、省环保厅都要实行一票否决,并且追究责任,其他部门也追究相应责任。
同时,方案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率先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如果省属国有企业未完成任务,省国资委及企业上级集团也要跟着一票否决。
据悉,2013年10月出台的《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机动车污染,并规定到今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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