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北京
更多应用 |
官方:微博/微信
| 车展 | 专题 | 车商通 | 商用车

凤凰网汽车

凤凰网汽车>商用车>正文

珠三角地区7月1日起实施柴油国五标准

2015年03月03日 09:06:43
分享到:
来源:凤凰网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据国内媒体报道,从2015年3月1日起,广东珠三角地区正式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停止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的上牌、新车登记注册等业务。此前,我国北京、上海等地已经率先实施了机动车国五的排放标准。

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是对机动车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这些排放量的上限做出控制,和原有的国四排放标准相比,机动车国五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排放控制的要求,其中氮氧化合物的排放的限值严格了25%到28%,颗粒物的排放限值严格了82%,并且增加了污染物控制的新指标——颗粒物粒子的数量。另外,国四标准中规定一千克的汽油中含硫量是50毫克,而在国五标准中硫含量只有10毫克。

从国一到国五,每提高一次排放标准,单个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要减少30%-50%。根据广东省环保厅的通告,从今年3月1日开始在珠三角地区就会实施轻型汽油车的国五标准,到今年的7月1号,在粤东西北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的国五标准,在珠三角地区的公交车、环卫车、邮政行业车实施重型柴油车的国五标准。

  • 凤凰网汽车公众号

    搜索:autoifeng

  •  官方微博

    @ 凤凰网汽车

  •  手机应用

    凤凰网汽车&凤凰好车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0人点赞
|
评论0
加载中...

大家都在看

趣图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