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和小作坊做生意被坑蒙拐骗还好理解的话,连注册资本金达到十几亿的知名车企也挂羊头卖狗肉就太不可思议了!”继配合相关部门调查车企垄断行为,在几个月前推出一汽丰田江苏销售现状轰动行业之后,昨天下午,江苏省汽车交易管理协会又爆重磅炸弹。中日合资的大型车企广汽日野违规销售已被明令禁止的车型,给江苏速顺物流公司带来直接损失7000余万元。
买LNG运输车竟买到普通货车
去年1月,专业从事天然气(LNG)销售运输的江苏速顺物流因生意需要,和广汽日野签订了购买60台LNG专用运输车的合同。因为LNG运输车属国家规定的危险品特种运输车辆,在正式合同、附近条款上,双方都签订了补充说明,明确60台车为专业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特种车辆。
两个月后,60台车如期交付。但在使用过程中,速顺物流公司却发现车辆的制动系统存在严重缺陷,运输不到半年,先后有三台空载车发生严重的追尾事故。其中两台报废,造成损失近百万。针对汽车的质量缺陷,速顺物流多次和广汽日野交涉。最终,广汽日野公司终于承认,自家公司所售的60台车为普通牵引车,并非危险品运输车。因为两种车辆构造和安全等级要求不一样,所以无法在日后作为LNG运输车使用。
事后查明连货车也被禁售
“当初速顺物流是冲着广汽日野的大品牌去的,根本就没想到这家公司根本就没有生产特种车辆的资质。”江苏省汽车交易管理协会秘书长仲其宽告诉记者,在广汽日野给速顺物流发来的宣传单页上,甚至是日后签订的合同中,明白写着其销售的普通牵引车为危险品运输车。这种知名大公司以假乱真,混淆视听的销售行为行业协会在此前从未遇到过。
当速顺物流和江苏省汽车交易管理协会查阅国家工信部网站后得知,去年由广汽日野所售的60台普通牵引车竟然在公布的汽车目录里已经过期。“大家都知道,凡是不在工信部公布目录中的产品,都是不符合上市销售资格的。符合资格,但不在有效期的同样不能销售。”在仲其宽给记者看的目录信息里,由速顺物流购买的当批次车生产和销售有效期到2013年4月10日就已经截止。但广汽日野在2014年1月,竟然将生产和销售资格过期的汽车卖给了速顺物流,并将普通牵引车宣传成危险品运输车隐瞒销售。
损失7000万状告广汽日野
作为直接受害者的速顺物流的负责人,一位唐姓总经理告诉记者,如果按照之前签订的正常合同履行,60台LNG车辆一年可以为企业带来2亿元的利润,现在除去因车祸报废的车辆,60台所购车中30辆直接停在库房,因为制动隐患尚未解决,根本不敢上路。另外20余辆被硬性改回普通牵引车,参与企业普通运输。提及公司遇上的倒霉事,唐总一脸郁闷,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失7000多万元。
仲其宽表示,在双方多次沟通无效后,速顺物流最终找到行业协会请求帮助,行业协会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果断建议速顺物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企业现在已经把广汽日野公司及销售方同时告上栖霞区法院,但对方却以企业注册地不在南京提出异议,但前后分别被栖霞区法院、南京中级法院驳回。”仲其宽对于知名企业做错事却不愿承认错误的态度十分不解。
“销售方及厂家在明知自己所提供的车辆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还刻意欺骗消费者,以换取价值2700万的购车合同,对购车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代理此案的北京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宏武认为,广汽日野及销售商已涉嫌虚假宣传和恶意欺骗消费者,同时故意违反国家工信部相关公告规定,理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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