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对此事回应
1 广东中汽南方4S店:“路虎和保时捷一样,都会增加相应配置”
17日下午3时,新快报记者致电广东中汽南方4S店总经理朱亚男,他告诉记者,目前路虎发现[综述 图片 论坛]4全部车型都接受预订,3.0柴油版现价94.8万元,暂无现车,需要预订。当记者质疑为何与官方指导价79.8万元相差15万元的时候,朱亚男表示,路虎的车和保时捷一样,在出厂的时候,每辆车都会增加相应配置销售,到底这15万的配置具体是什么,这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请到店里再详谈。
2 路虎中国:“所有车型价格以官方网站的披露为准”
16日下午2时,新快报记者电话和邮件采访了路虎中国公关部,截至记者发稿时,路虎中国上海总部并没有就此事发表看法,也没有就经销商的加价行为给予明确的说法和处罚措施,只是在电话中表明,路虎所有车型的价格都以官方网站上公布价格为准。
3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永强:“强行加装的行为属违法”
加价售车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的规定;既不开发票也不上税的加价款,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强迫消费者以畸高价格购买装饰,推出高配版、搭售保险、强制贴膜、加装GPS导航系统、倒车雷达等变相加价的做法,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规定。
4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连昌律师:
官方指导价是厂家建议的指导价,市场流通中形成该有的市场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在买卖双方意愿下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该不算违法,但这其中还有争议的地方,目前还没有定论,不好评论。如果在买卖合同签署后,还需再加价,这部分又没有签署合同的话,则可能涉嫌偷税漏税、违反公平竞争等。在贷款购车过程强制消费者在指定代办机构办理银行按揭,否则不予办理,这就是霸王条款的一种表现。另外,如果在开据发票时,写明的为“订金”,而非“定金”,交易失败时应该退还给车主,没有没收的权利。
★放大镜:不止一辆路虎在加价
案例1
想提车加7万元
据广东省消委会官方网站披露:在《广东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2011年第一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披露,2010年9月,广州市民冯焕坤与广东中汽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买一辆路虎车的合同,价格为87.8万元,并交付了2万元订金。
当时口头约定最晚2011年春节前可以交车,但在当年12月该公司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冯焕坤,他订的那款车已被其他销售公司提走,如果消费者要想提车的话需加价70000元,冯焕坤当即拒绝。
在等待无果后,冯焕坤于今年2月底向我省消协投诉,要求该公司最迟3月份交车。从消费者提供的合同来看,在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上,都是买方要履行的义务,连最基本的交车日期(合同写的是期货)及无法按时交货卖方应承担的责任都无明确约定,以至于后来卖方可以肆意延期交货。
在省消协随后与该汽车销售公司的沟通过程中,对方一直重复现阶段确实无货,最快也要到4月份。对省消协质疑的合同条款不对等的问题却避而不谈。在问到为何中途要求消费者加价才能提车一事时,对方称因为厂家在去年12月份生产的已是2011款,所以价格才有变动。经调解,该汽车销售公司函复同意执行合同价格,于2011年4月至5月份交车。
案例2
半年不交货 等车遥遥无期
据《广州日报》报道,2010年5月6日,广州天河黄村奥体中心大观路中汽南方4S店门口,三辆汽车一字排开要说法。
据悉,2009年10月13日,黄先生在这家经营高档汽车品牌的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路虎发现4,合同上的车价是79.8万元,当天,黄先生支付了1万元的定金,销售员称春节期间(2010年2、3月份)能够拿到现车。
但是,在3月份黄先生前往该4S店提车时,4S店却告诉黄先生他订的那辆新车还没有到,要等到5月份才能拿到新车,于是,5月份黄先生再度前来该4S店,结果销售员告诉黄先生,他订的车仍然还没有到。最后推迟到11月份。
蹊跷的是,黄先生提供的订车合同上写明了新车的价格为79.8万元,但记者在该4S店展厅发现,新车的价格已经变为87.8万元,比黄先生当初订车时的价格足足贵了8万元。“这个车卖得很好,现在都要加价销售,很多在我后面订车的人都已经拿到车了,因为他们加了钱,我怀疑我订的那辆车早就被他们加价卖给别人了。”黄先生说。
路虎中国上海总部对此做出回复,由于客户订的车现在没有了,所以“愿意退还客户的定金,并赔偿客户的利息。”但黄先生表示不接受这个方案,双方约定6月8日面谈,就此事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