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9月4日发布消息称,为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门8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将于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
通知称,针对当前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活动有所抬头,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问题日益突出,商务部等六部门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四大内容:一是全面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是大力整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三是严厉打击报废和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四是建立报废汽车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提出,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报废汽车管理制度,抓紧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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