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5日对外公布。《通知》决定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取消生产资质“终身制”。但是一直为公众所关注的汽车企业退出保证金制度,在此次《通知》中并未涉及。
在2005年3月,汽车业内曝出“奥克斯汽车退市事件”,引发舆论对我国汽车企业退出机制的思考。据业内人士估计,奥克斯集团公司从2003年进军汽车业到宣布退市前后不到两年时间,在全国销售量为2000辆左右。这批车最多也只使用了一年,在奥克斯汽车退市后,配件及售后服务都将缺乏保障。
当时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曾提出,国家有关部门在发放“准入证”时,应按比例向企业提取一定的保障金,作为善后处理的专用资金。此提议引起广泛认同,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应提供必要的补偿基金或政策性补贴,确保退出企业与接盘企业之间的平稳衔接,确保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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