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凤凰卫视
专业让选择更简单
中国汽车工业60年 全球汽车论坛 美丽中国任我行

路建英:惩处中国式过马路要双管齐下

2012年12月12日 12:51 来源:时评界 作者:路建英 0人参与 0条评论

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北京市开始整治影响城市秩序、车道通行和群众反映集中的九类问题,机动车走应急车道和行人闯红灯都在整治范围之内。11日上午,朝阳交通支队奥运村大队民警在慧忠路口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不看红绿灯,凑一堆人就走)进行了集中整治。仅半小时的时间就查处了19名闯红灯的行人,对其进行罚款10元的处罚。(12月11日 《法制晚报》)

“闯红灯”并非中国独有,如何处理,虽然各国措施不尽相同,但狠招不少。据悉,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帀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在日本东京以东80公里,有一所无设防监狱。这所监狱名叫“市原交通罪犯监狱”,里面囚禁的都是违反交通法规的人。狱中还有一座“交通事故死者纪念碑”,犯人每天要穿上素白的衣衫,在碑前鞠躬默哀,以求忏悔。

不管惩罚也好,红绿灯设置改进也好,究竟该如何根治“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文国玮认为教育比罚钱更重要。

在此我们需要明白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我们从小也接受着要遵守交通规则的课堂书本教育,都熟知曾经回旋在耳边的“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歌谣。其实作为城市中的一员,闯红灯和“中国式过马路”的“实践者”都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冒着风险违反交通规则每个人都不想这样做。

笔者认为,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制度化规范也要跟进。在国内,存在一个怪圈,就是不触及自己的个人利益,任何的教育貌似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也就会导致大家明知闯红灯有违规定但不触及个人切身利益,就尝试着冒着一定风险“大步前进”。只有触及了自己的利益,人们才发现,原来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冒风险可以达成的,还要实打实的付出一定的资金才能“摆平”,这样人们的意识就会在等红灯的时候有所顾忌,不会盲目的做“出头羊”,进而提高整个交通环境。

这就表明,国家在加强教育上也应该制定一系列的规范,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予以制度化、法律化,有了明确的处罚和相关惩处,人们的自觉意识也会有所提高,不能只是一味抓教育而松管理。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杜绝人们闯红灯的陋习,根治今天所谓“中国式过马路”的独特风景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出现先前那种“看人家过去咱们也过去”的心里状态,想必就是教育应该发挥主导作用的,要从教育、城市意识和对下一代关心的角度规范我们的行为。让儿时的歌谣成为今后的标准,而不是为了了解而不践行的话语。

总之,在解决“中国式过马路”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定的现象,必须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制度,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有效遏制不良违规现象的上演,毕竟“罚款”不是目的,肃清这样的陋习观念才是根本。

发表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入    注册
ctrl+enter快捷提交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