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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执行难题如何趋利避害?

2013年01月25日 1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张露 0人参与 0条评论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汽车三包”),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从2004年第一版“汽车三包”草案出台到这次正式颁布,9年的期盼终于落地,缓慢推动的背后其实是各方的利益博弈。

值得注意的是,“汽车三包”具体条款明显增加了供给方的责任:家用汽车产品保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5万公里。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出现转向系统或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退货。

业界普遍认为,尽管有所延后,目前出台的“汽车三包”政策仍很及时,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推动中国汽车产业长远发展。

负责“汽车三包”立法工作的是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该处处长李明刚介绍,之所以将汽车产品纳入专项立法,是考虑到汽车产品技术复杂,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个体比较分散,在处理质量问题过程中,容易处于劣势、弱势。“此次‘汽车三包’政策出台,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督促生产企业、经销商共同增进责任意识。”

汽车作为大众消费品,三包政策必然牵扯较大的经济利益。从目前来看,“包换”、“包退”政策基本没有一家整车品牌或经销商可以做到。

“经销商给车主换新车后,问题车辆如何解决是个问题。”有经销商认为,新车跑了一定距离后出毛病,经销商给予更换后,问题车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把这台车作为新车再卖显然不可能,如果作为二手车出售,二手车的残值率与新车的价值又不能相比。其中巨大的差价,谁来承担也未明确。新车上牌时已缴纳的相关税收谁来承担,也是个不小的问题。”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副总经理颜景辉表示。

因此,“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将督促厂家更注重质量,经销商更注重服务,让客户买得更放心。陆风汽车中山经销商总经理杨辉认为,汽车厂家谁先推出“三包”细则,谁就抢占了先机。厂家要有承担汽车三包带来巨大成本的勇气,才会赢得口碑和市场占有率。

“三包”涉及的服务,或许最终会成为车企及其经销商的重要竞争武器。考虑到我国汽车市场刚开始从卖方市场走向买方市场,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提升,此次“三包”政策如能严格执行,有望加速整个供给端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不过,除了感到欣喜,也有车主对高昂的鉴定成本感到担忧。

“维权很麻烦,很费精力。”车主赵先生表示,车厂生产的个别车辆存在问题在所难免,但车主肯定不希望自己恰巧成为问题车的主人。新规出台后,如果厂家不承认车辆有实际问题,经销商又不会承担相关损失,车主要对问题车进行鉴定的话,将遭遇很大困难。

根据规定,在依据“汽车三包”政策解决问题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也可按照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有关规定执行。

然而,如何界定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有关产品质量鉴定机构的权威性,新规中并没有予以说明。有业界人士由此担忧,汽车各个零部件都有自己的鉴定机构,而市面上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或多或少都与厂家有着经济利益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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