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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家车企被判“死缓” 重组大潮将掀起

2013年11月03日 10: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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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周远征

政府推动

把众多企业推向“死缓”判决,正是始于2012年出台的《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有力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汽车企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

工信部在《通知》中还规定,对于已经破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注销其《公告》;对于没有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建设,或不能持续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生产准入管理规定等方面要求的企业,应当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企业不得投资扩产,不得申报新产品。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暂停其产品《公告》、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在《公告》管理中,对于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实行为期2年的特别公示管理(新建企业除外),要求其整改、尽快满足准入条件。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有关企业的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其中,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指连续2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生产企业。

对于工信部提出的销量标准,业内人士认为,要求偏低,不利于汽车行业的重组。但是,就是面对偏低的标准,吉林通田汽车、云南美的客车等车企都未能达标。据了解,国内目前有各类车辆生产企业1300多家,其中汽车整车企业171家、摩托车120家、专用车900多家、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35家。在数量庞大的生产企业中,一部分车企实际上并未实现合理产出,甚至处于破产边缘。

对于众多车企的“休眠”状态以及所引发的浪费资源情况,2006年国家发改委曾经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并注销了120多家企业的生产资格。而在工信部日常的工作中,也对一些车企进行了注销。近年来,工信部不断推动汽车行业的兼并重组,加大力度整治汽车行业小散乱情况。在此次集中特别公示之外,工信部还在日常的管理中对一些车企的生产资质进行了注销。2013年10月18日,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第253批)名单中,就对常州兰陵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西安华强汽车改装厂注销了生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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