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葫芦浮起瓢,强劲的市场需求推动一些地方仍在以各种名目上“轿车项目”。面对这些越来越不听话的“孩子”,198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又一次发出《关于制止擅自安排轿车生产点的通知》:
1987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轿车进口的通知》(国发(1987)97号文件),通知中明确规定,除已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外,在全国范围内不再安排新的轿车生产点。但近来,有的地方和部门仍擅自同外商洽谈引进轿车的制造技术和装配生产线;有的假借微型汽车、轻型汽车和旅行车的名义发展轿车,有的盲目发展某几种轿车零部件,有的以各种方式进口轿车零部件拼装轿车。为了防止轿车工业一哄而起,盲目发展,造成大的损失,以促进我国轿车工业的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不得擅自安排轿车生产点(包括限额以下项目);不得再同外商洽谈引进轿车整车设计制造技术和生产装配线;不得进口散件组装整车,不得建立轿车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二、对未经国务院批准已经投资建设的轿车项目,一律作为计划外项目清理、停建,检查清理的情况于明年1月底专题报告国家计委。
三、为了防止变相上轿车、吉普车、微型车、超微型车项目(不分限额上、限额下项目)一律报国家计委审批。
四、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向一汽、二汽、上海等轿车生产基地,按照高起点、大批量、专业化的原则,重点发展零部件生产及其相关工业,加速提高轿车生产的国产化水平,并采取多种方式扩大汽车零部件出口;也可以向三个轿车生产基地投资,在以后的轿车生产中,可以协商按照投资比例共享利益和产品。
五、对国务院批准的三个轿车生产基地和天津、北京、广州三个生产点进口的汽车散件,实行差别税率,……。
六、严禁用维修配件名义,进口关键总成合零部件在国内拼装轿车,今后进口维修备品配件,要与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组织的进口汽车维修配件国产化工作结合起来,每年年底由中汽联编制下一年度进口汽车维修配件计划,经国家计委会同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统一审批进口,不再零星审批。如果发现仍然以维修配件名义进口关键总成和零部件在国内拼装轿车,除照章征税外,还要按照《海关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8年12月14日
从1985年到1988年,4年时间,3个文件,轿车生产混乱情况可想而知。中央为了控制各地乱上轿车项目三令五申,不遗余力,虽然也阻止了部分计划外项目,但仍有一些地方的轿车项目在暗里潜行。
是什么力量使得这些地方敢于不听中央三番五次“打招呼”,顶风作浪,违规而行?其实,真正在背后推波助澜的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有需求,就有人来供应;有缺口,就有人来填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通”是那个时候时髦的公关用语。
生产不足,市场紧缺,一汽二汽轿车项目又迟迟未能落实,怎样做才能解决眼前国内对轿车的继续呢?1988年,刚就任国家计委主任的邹家华给姚依林副总理和李鹏总理写信,提出解决困难的思路。
依林副总理并李鹏总理:
自从中央决定我国发展小轿车后,一汽和二汽目前正按货比三家的原则积极寻找合适的国外合作伙伴,至今都未最后确定。一汽正在同美国克莱斯勒公司以及西德大众两个公司谈判,二汽正在同法国雪铁龙、雷诺、意大利菲亚特、美国福特等公司谈判(原来与日本富士重工及美国通用合作的方案,即三方各投资三分之一,三方各销售三分之一的方案,由于对方内部未能一致而搁浅,现在二汽按三分之二出口与外商谈判比较困难,当前还是要以出口导向为原则,力争出口二分之一左右)。总之造成了一种竞争态势,两个厂都力争取得一个对我比较优惠条件的方案。详情待有明确意见时再报。
当前的问题是,即使很快谈成开始合作,一汽要到1991年开始批量出车,二汽则要到1993年开始批量出车,因此就存在一个从现在开始到一汽、二汽成批出车中间三五年之内,如何解决国内各用户需要车辆的问题。经和段君毅同志商量,拟提出如下几条建议:
1、继续严格贯彻中央不从国外进口小轿车整车的政策。
2、促进上海桑塔纳、北京切诺基、广州标致、天津夏利(广州、天津两种车型地方实际已经在生产)这4种车型国产化的同时,近几年内可根据国内市场的需要,适当增加一点进口散件由工厂装配出厂。每年的需要量由工厂分年申请报批。
3、在对苏联、东欧贸易中适当增加一点小轿车进口数量。上述这些车型的级别都低于现在的“皇冠”、“尼桑”等日本车型,更低于“奔驰”,这样也可相对抑制国内用户对高级轿车需求的胃口。
4、抓紧“红旗”车的改型工作,加强对现有“红旗”车的维护、修理工作,以满足国内对高级车的需要。
5、加强车辆维护修理工作,延长有些车辆的使用年限。
这样经过三五年的时间过度,一汽、二汽开始批量生产,我们的小轿车就可以走上靠自己生产,满足国内的需要和适当数量出口要求的道路上来。
姚依林在邹家华的信上批示:
第二项不宜大发展,因为外汇不足。必要时可适当增加由苏联东欧的进口,其他均同意。
李鹏批示:
同意依林同志意见。(另,可否提倡以轻型面包车作为一般公务用车以抑制消费,请酌。)
根据邹家华的意见和姚依林、李鹏的批示,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立即作出响应:
光远副部长并转家华国务委员:
……
当前,尽管国家大力压缩财政开支,对购买小汽车实行“社控”,但由于商品经济发展,各部门、各地区对小轿车的需求量仍在不断增加。……国内市场每年需新增小轿车10—12万辆……现在国内每年生产仅3万辆(包括进口CKD装配),从苏联东欧国家进口3—4万辆,尚缺3—4万辆,供需矛盾十分尖锐。此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将会再次导致大量进口轿车。
根据邹家华国务委员向姚依林副总理和李鹏总理报告的批示精神,现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1、继续严格控制进口轿车。坚决贯彻国务院严格控制轿车进口政策,立足国内解决轿车需求,并将此作为一项长期国策。
2、增加进口轿车散件装车。近几年,北京切诺基、天津夏利、上海桑塔纳、广州标致、一汽轿车的装配水平不断提高,1988年可达3万辆,1989年将具有6万辆的装配能力。明年可在装配3万辆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国产化率,并增加进口2万辆散件,这不仅能缓和国内供需矛盾,而且对吸引外资,加快国产化进程能起到推动作用。
3、适当增加进口苏联东欧国家的轿车数量。根据国内重型车能力扩大的现状,应大大减少重型车的进口,增加轿车的进口比重,在今年进口万2.6辆轿车的基数上,再适当增加数量,以弥补国内轿车需求,同时可以选用不同车型以降低出租车水平,如伏尔加、拉达、达契亚、波罗乃兹、波兰产菲亚特等车型。
4、增加轻微面包车生产。根据李鹏总理指示,经我们调查认为,用轻型面包车代替一部分公务用车是可行的。在我国现阶段,客货流量都比较大,一般轻型面包车、吉普车、微型厢式车既可乘坐,又可载货,是一种比较合乎国情的经济型乘用车,可优先供县级以下单位以及厂矿、农村用车。明年我们拟调整产品结构,增加轻型面包车和硬顶吉普车的产量,从今年的4万辆增加到5万辆,同时根据需要,可适当进口一批空调装车作为出租车用。
……
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
198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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