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1.8L以下18万以内 广州公车标准瘦身

2012年08月23日 10:14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0人参与 0条评论

广州公车标准正式瘦身,今后广州市属行政单位购买小轿车要控制在1.8升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

昨日,广州市公布了《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下称《处置办法》)和《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共设施配置标准》(下称《配置标准》)。

《配置标准》规定,广州各行政单位购买小轿车价格要在18万元以内,排气量控制在1.8(含1.8)升以下,面包车价格控制在18万元以内;各行政单位经小汽车定编办等部门专项审批后可购置商务车,排气量控制在2.4(含2.4)升以下、价格24万元以内(含购置税与上牌费)。原则上不配置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在经小汽车定编办等部门专项审批后可购置排气量2.5及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的国产越野车。

广州市原有的《配置标准》中规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及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及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及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或排气量3.0升及以下价格28万元以内的旅行车”,而这一条在新的《配置标准》里被删除。

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对上述文件的修订是根据该市采购基本数据和各单位的购置情况,并且结合民众意见而做出的调整。

林琦表示,《处置办法》修改亮点之一是将“使用年限”调整为“可更新年限”,达到可更新年限的资产将根据其使用情况及财力综合考虑是否更新。另外,部分资产如车辆和部分办公设备的可更新年限得到调整。

“‘使用年限’会让人产生误解,即认为到期就不可用,而‘可更新年限’则是在核实情况的前提下才可更新,如此,更利于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林琦说。

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固定资产可更新年限表》,排气量不高于1.8升的小轿车、旅行面包车的可更新年限为8年,1.8升以上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可更新年限为10年,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可更新年限均为5年。相关新闻相关问答全国将清查事业单位公务车 调查价格及使用情况公务车采购目录 没理由不出台公务车之争 自主和国际品牌“贴身肉搏”自主品牌苦盼公务车新目录落地香港严控新增公务车 个人买车上牌不受限超标购公车可撤职 公务车社会化改革入法抢占公务车采购市场 奔驰E借道"北京牌"公务车首选 广汽传祺铸就广东新名片2012-08-21选车,麻烦各位帮个忙呗2012-08-21rgvrgrtg2012-08-21改装车怎么年检2012-08-21小胖,能评价一下索纳塔八吗?谢!2012-08-21胖哥,终于看到你的节目了,希望你能超越2012-08-2110W以下的车,买国产好还是买合资好?2012-08-21东风标致307正常油耗是多少?2012-08-21东风标致508日常保养要注意些什么?我要提问热门问题:维修保养买车卖车其它品牌大众铃木其他雪铁龙起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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