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民用机场命名”审批

2012年10月17日 07:51 来源:广州日报 0人参与 0条评论

本报讯 (记者李颖)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近日发布,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民用机场命名(更名)审批”、“国内水运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审批”等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十多个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这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三个领域。投资领域对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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