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将有法可依 情节严重吊销有关许可

2012年10月18日 07:11 来源: 京华时报   0人参与 0条评论

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召回草案”),汽车召回终于从部门规定提升至法规层面。最重要的内容是,如果对缺陷汽车不主动实施召回的厂家,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按草案规定测算,即便是对于均价10万元的自主品牌乘用车,按照同一批次1000辆的保守估计数,企业也将面临“千万级罚金”,这对于部分企业的警示作用非常明显。且针对如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质检部门缺陷调查的,由质检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企业处以的罚款额度,从现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最高3万元以内,召回草案提升到100万元以内。相关新闻相关问答缺陷汽车不召回重罚“千万级”汽车召回升级国家法规 “三包”见曙光汽车召回管理“升级换代”汽车召回“有法可依” 监督执行成最大问题“汽车召回”来了 “汽车三包”还会远吗汽车召回就该“狠一点”2010年以来全球性大规模汽车召回事件盘点汽车召回条例获通过 拒不召回最低罚千万国务院通过缺陷汽车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丰田将在全球召回740万辆汽车 中国占140万2012-10-17还是在北京车展上见过睿骋,啥时候开卖啊2012-10-17悦动 2011款 1.6MT豪华型,逸动 20122012-10-17长安逸动油耗到底怎么样?请有此车的师2012-10-172000元之类想买个质量硬汽车导航,请问去2012-10-17驭胜轮胎常识问题:2012-10-17我属于完全新手!我现在在新朗逸1.4t自动2012-10-17驭胜驱动方式2012-10-17江铃驭胜装载能力提问前请先搜索相关问题,查看是否已有人提问过。热门问题:维修保养买车卖车其它品牌大众铃木其他雪铁龙起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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