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电视监控乱停车 抓拍后交罚款

2012年08月16日 07:17 来源:京华时报 0人参与 0条评论 字号:T | T

继新一代警车行驶途中可沿路拍违法停放车辆之后,昨天市交管局宣布,本市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电视监控也增添这一新“职能”,抓拍后民警不会另行贴处罚告知单,直接按照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非现场处理。

连日来有市民反映,没见自己的车被贴条,可上网查询却看到有违法停车未处理。就此,市交管局表示,没看到“贴条”并不代表违法停车行为没有被记录。电视监控系统是交管部门应用非现场执法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能够对道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此功能的电视监控系统已在全市商业区、地铁站等重点区域,以及长安街、平安大街、环路等重点道路投入使用,能够对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和指示标线等多种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不过,被它抓拍后,车主不会见到罚单,因为不会有民警另行张贴处罚告知单,而是直接按照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非现场处理。

据悉,该系统24小时盯拍其范围内的违法停车行为,由民警操作,通过视频录像的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反映交通违法行为更加直观、客观、准确。

司机“打游击”将被拍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司机心存侥幸,随意停放车辆,影响交通秩序。尤其其中一些重点区域,如城铁站、交通枢纽周边,执法人员一离开,违法停放的车辆就重新聚集,而地铁站、火车站、商场、旅游景点、路口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因机动车聚集、滞留等违法停车行为突出,对交通正常通行干扰很大。

为此,交管部门今后将持续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民警路面执法、电子眼等非现场科技执法设备加强对违法停车行为的管控力度。如果民警劝阻后仍拒绝驶离现场的,都会被电视监控系统拍摄并记录全过程,处以200元罚款。如果司机和民警“打游击”,劝阻后重新驶回被严查重点区域,或者走走停停,都将被视为拒绝驶离。按照规定,被认定为“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行为都将被摄录;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则要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更多精彩内容阅读登录京华网(www.jinghua.cn) 

[责任编辑:zhangss]

发表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入    注册
ctrl+enter快捷提交

商讯

首页
文章精选
车型大全
广州车展
新车
国内新车
海外新车
谍照
新车图解
购车
试驾
导购
文化
人文
酷车
赛事驾驶
二手车
买二手车
卖二手车
车辆评估
二手车动态
行业
业内新闻
产业评论
访谈
调研报告
论坛
车生活
车型论坛
地方论坛
客户端
凤凰新闻
卫视通
凤凰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