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日产北美汽车发起新复审调查

2012年10月19日 08: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万静 0人参与 0条评论

商务部今天发布公告,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的进口被调查车辆所适用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进行新出口商复审。

2011年12月14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8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为2年。

2012年9月3日,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向商务部提交了新出口商复审申请。申请人主张,在原始案件调查期间未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与原始调查案件中其他美国被调查产品生产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原始案件采取措施后对中国大陆有实际出口,符合新出口商的条件,请求商务部立案进行复审审查。

商务部对该申请书进行了审查,认为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的申请书提供了具备新出口商资格的初步证据,决定进行新出口商复审。本次调查2013年7月18日前结束。

[责任编辑:robot]

发表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入    注册
ctrl+enter快捷提交

商讯

首页
文章精选
车型大全
广州车展
新车
国内新车
海外新车
谍照
新车图解
购车
试驾
导购
文化
人文
酷车
赛事驾驶
二手车
买二手车
卖二手车
车辆评估
二手车动态
行业
业内新闻
产业评论
访谈
调研报告
论坛
车生活
车型论坛
地方论坛
客户端
凤凰新闻
卫视通
凤凰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