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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办法正修订 低端品牌或“卖场化”

2014年09月18日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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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汽车 作者:潘明军

汽车卖场是“双刃剑”

“汽车卖场绝不会成为中国汽车业主流。”李金勇对凤凰汽车表示,尽管未来《办法》可能会赋予经销商多品牌共店销售的权利,但其却存在有着局限性和特殊性。

他说,目前欧、美市场常见的汽车卖场产品多是竞争激烈的三四线品牌及二手车,而中国市场作为国际汽车巨头能否保持领先的“必争之地”,其品牌影响力只会强化而非弱化。

新华社高级记者张毅对此也表示认同,4S店销售模式是汽车品牌最易升华的一种销售模式,即使汽车卖场出现,具有强势地位的汽车品牌依然会采用4S店销售模式。

那么,汽车卖场模式与4S店销售模式,未来谁会成为将占据主导呢?

“判断谁占主导的主要因素就是经销商是否盈利。”李金勇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对于盈利能力强的汽车品牌,经销商肯定不会失去该品牌的代理销售权,在而实际运营过程中也会更多考虑整车厂的意见;对于盈利盈利能力弱或根本就不盈利的汽车品牌,未来经销商则会采取多品牌单店销售或退网的形式,以降低自己的损失。”

对于业内“宝马奔驰奥迪未来是否会出现同店销售”的疑问,李金勇回答:“目前来看,天方夜谭。”

李金勇认为,“宝马、奔驰、奥迪对于中国任何一个经销商或4S店而言,都是盈利能力很强的豪华品牌,4S店销售模式也是双方合作共赢的成熟典范典范,若是哪个经销商真的愿意将其中任两个或三个品牌放在一起销售,即使法律赋予其采用该模式权利,但整车厂依然会以‘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缓供热销车型缓供’等隐性隐形手段加以阻止,对于经销商而言是个很大损失。所以,经销商不会傻到拿自己的‘钱途’开玩笑。”

对于面对“汽车卖场”销售模式对于经销商的影响,李金勇也给出了自己的理解:“汽车大卖场,看似能够实现经销商资源利用最大化,但是对于经销商的资金、店面、人员素质等硬性指标要求很高,是一个很高的门槛;另外,汽车多品牌同台销售的同时,必然会弱化汽车品牌影响力,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汽车能否被销售的销量增长的唯一要素便是性价比。”

据李金勇推测,未来汽车大卖场将会存在于对品牌忠诚度较低的三四线城市,对于一二线城市,4S店依然会是兼具间距品牌传播功能的主要销售模式。同时,现有汽车品牌将会在大卖场模式下出现洗牌。同时,未来经销商也会往大型集团化发展也会越发出现,中小型经销商,行业退网潮将会随着车企无限产能的扩大的情况下而出现退网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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