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央视3•15晚会,一个口号让我倍感振奋而又无限失落:让消费者更有尊严。“振奋”不言而喻,尊严是每个消费者渴望获得的,央视喊出了大家的心声。“失落”又从何而来?因为尊严并非恩赐,它原本是每个消费者理应获得的。
央视的“无情”曝光,或许会对这车产业产生震慑作用,可以预见的是,短期会给这个行业带来破产、整顿等影响。但长期来看,在地方政府鼓励支持下,此市场未来能否合法化、规范化,难言乐观!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首次修改,主要有四大亮点:规范了网络购物等新领域新问题;完善“三包”、“召回”等规定,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减轻消费者举证负担,解决消费者维权难;加重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提高惩罚性赔偿数额等。[详情]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非法提供。
对于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的服务,发生争议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这次新消法中,首次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引起了各界关注。
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从“退一赔一”提至“退一赔三”。
违法广告代言人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李鸣(化名)告诉记者,他处理的维权事件中,有20多起检测中心拒绝个人投诉的案例,"汽车检测中心必须跟厂家搞好关系,靠收取汽车厂家检测费来生存,不收取个人投诉的单子很常见。" 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当前汽车维权难主要有五大难题,"首先是法律不健全的问题,有太多的监管空白,"上海国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文风说,"和汽车厂家相比消费者要弱势,维权成本过高、对专业能力的要求,一系列的问题,消费者没有办法承受。"
汽车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商家不履行合同约定;汽车维修纠纷多,如:拖延维修时间;车辆经反复维修仍无法排除故障,维修时更换不必要的辅件、多算工时等问题;车辆无法享受补贴优惠;将预订车辆销售于他人;紧俏车加价提车;强制买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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