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保险就不卖车 4S店已涉嫌强制搭售

2012年03月02日 13:4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中华工商时报3月2日报道卖新车捆绑保险已经成为了行业内默认的“行规”?

各个品牌的4S店对于新车捆绑买保险的做法,规定也不尽相同。一些销售顾问虽然用各种说法与原因进行解释,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第一年一定要在4S店买,不然就不能卖车。

业内人士认为,卖新车搭配捆绑保险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制搭售,是一种强制消费现象,违反了消费自愿原则,消费者有权拒绝。早在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交通运输部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制止4S店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保险从业人员提醒,市民前往买车时,都会签一个合同,需要注意里面有没有强制购买保险的条例,如果有可明确拒绝。曾经有顾客就是在店内买了保险之后,才发现在外面买同样的保险要便宜好几百元,但到店里理论时,却发现签有自己名字的合同上,有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的条款,只好无奈作罢。

[责任编辑:yuxc] 标签:4S店 卖车 搭售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查看跟帖]我要跟帖 0人参与  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