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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车改新方案出台:20人配1车近期执行(2)

2011年05月21日 08:2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耿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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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用车涉及的数量巨大。

2011年3月,北京市财政局公布的全市公车数量显示,截至去年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有数量为62026辆,其中,市级公务车20288辆。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目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这里面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

但部分民间人士及学者的研究统计表明,如果加上超编超标车,全国现有公车远不止这个数。

目前,针对中央下发的《办法》,各地将对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对于清理出来的超编车辆,各地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比如江苏可以在编制内调剂使用,不能调剂而且实际价

格又高于新配备标准的公务车辆,一律公开拍卖。

对超标车的认定,则实行“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在《标准》和《办法》下发之前购置的车辆,依据原有配置标准;《标准》和《办法》下发之后购置的车辆,则依据新配备标准。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此次中央两个《办法》对公务用车提出的新要求与过去规定相比有较大调整,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对超编车的认定,原则上按原有编制标准;没有编制标准的,按新编制标准;单位公务用车总量超过编制数的,按配置时间顺序来确认超编车。

而对于2004年以前配备使用的超标车,则要在备注中注明处理或已处理方式。如:经省级管理部门认定处理的“接待”(接待用车)﹑“特殊”(特殊公务用车)及“续用”(允许继续使用车辆)。

此次行动中,将对违规车辆的处理,按照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经批准继续使用和换回、退回等方式处理。

选取典型案例曝光

据某地纪委人士介绍,这次公务车专项治理,要认定超编、超标车辆,处理违规车辆,尤其是执法执勤和越野车治理,更严禁借机更换公务车,直到重新核定编制和配备标准前,一律不准新增、更换车辆。

按照统计报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则负责统计汇总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

不过,由于地方和部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公车私用的问题相当严重,通过各种名目,避开中央公车治理的现象在此前的检查过程中屡屡出现。

记者获悉,被称为“史上最严车改”的本轮专项治理,将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指标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不予核发公务用车指标。

尤其是在新的管理办法下发之后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根据专项工作部署,登记自查在6月份结束后,将开始一轮清理纠正阶段,随后的重点检查阶段,各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要求检查面不少于30%。

据了解,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择部分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进行重点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如果从1994年出台《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我国的公车改革历经17个年头,由于文件操作不透明、内容不科学、程序不公开,几乎对公车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约束作用。

针对可能出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对策、下有政策”和顶风违纪违规,相关部门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排除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发挥惩一儆百作用。”相关人士表示。 (文中李志涛为化名)

[责任编辑:yachun] 标签:公车 车改 配车 专车 限制 商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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