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何而来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概念综述

2011年12月16日 11:48
来源:凤凰网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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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汽车讯 中国商务部14日发布2011年第84号公告,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美国且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本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昨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汽车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倾销、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对双反税公告做了具体说明。进而表示“对从美国进口的部分汽车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是商务部应国内产业申请而发起的,裁决公正合理。”这是商务部就“双反税”公告发布后的首度回应。

凤凰网汽车就公告里所涉及概念进行归纳如下: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

反补贴: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执行反补贴法规行为与过程。

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

[责任编辑:surq] 标签:从何而来 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 概念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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