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在联合盖世汽车网对锦湖轮胎事件进行业界调查的同时,又对50多位国际零部件公司的总裁级高管进行了调查,90%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作为任何一个有实力的跨国零部件公司,在华的不同工厂是不可能按不同标准进行生产的。各个工厂的负责人根本不可能有权限来调整生产标准,否则这样的跨国公司的管理体系难以想象。“如在这样的管理体系下,锦湖其他工厂生产的轮胎有可能比天津工厂的质量好,也有可能比天津工厂的要差,只不过没有曝光而已。”
由此可见,跨国公司中各家工厂执行不同标准的可能性不大,而锦湖问题轮胎可能不仅限于在天津工厂生产的。
锦湖轮胎官网显示,锦湖轮胎在国内主要有三大生产基地,分布在天津、南京和长春,这三大基地的年产量达到了3000万条。配套厂商为北京现代、上海通用、一汽-大众、东风标致,长城汽车等多家车企,配套车型大概35款。
如果锦湖有质量问题的轮胎不仅限于天津工厂生产的,事态可能会进一步扩大,涉及车型和整车数量也难以估量。不过,截至目前,包括相关部门以及锦湖轮胎自己并未就其他两个工厂的产品是否涉及返炼胶掺用超量进行调查、取证等。
事实上,锦湖轮胎事件还在发酵中,迄今为止锦湖及相关责任企业仍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大规模举措。事情发生至今已有近半个月,有些车企甚至主动公关,要求媒体“报道中不要提及企业和车型”等,更多的是在拖延时间,等待舆论焦点的转移,等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现在,锦湖轮胎如何“善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关于配套锦湖轮胎的整车厂商如何“善后”同样值得关注。毕竟,配套锦湖轮胎的整车厂商,应代表消费者承担起对轮胎供应商的设计和生产标准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的责任,消费者买车看的是整车品牌,而不是因为这个品牌配套了哪个品牌的轮胎。也正因如此,在此次锦湖事件中,相关整车企业更应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去保障消费者权益,而不是摆出一种无辜甚至同样是受害者的姿态。(责任编辑:王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