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网发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登记合格库存二手小客车办理交易手续的通知》,明确指出北京备案二手车将于4月1日起正式对外销售,销售期限为半年,交易时经销商应将《确认通知书》转交给购买者,购买者须凭《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交易手续。
据了解,北京“备案二手车”,是指在2010年12月24日北京“限购令”出台之前,在辖区交通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过备案,且手续合法、发票、年检、车辆保险标志等齐全的二手车辆。据统计,这样的备案车总共有1.2万辆。这次“通知”下达以后,这些车将可以正式“带牌”上市交易,对于急需取得北京牌照而又屡摇不中的消费者,买一辆拥有北京牌照的二手车作为暂时的过渡成为可能。
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登记合格库存二手小客车办理交易手续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登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自2011年4月1日起办理交易手续。
二、《库存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确认通知书》)仅在登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第一次交易时有效。交易时经销商将《确认通知书》转交给购买者,购买者须凭《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交易手续。凭《确认通知书》交易的库存二手小客车,交易完成后,原车辆所有者不能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
三、登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应当在《确认通知书》有效期限内完成各项交易手续和转移登记。
四、由各市场申报登记的库存二手小客车,只能在本市场内进行交易。
五、登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凭《确认通知书》交易时,应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不得以任何方式炒作库存二手小客车的交易价格。
附注:北京"备案二手车",是指在2010年12月24日北京"限购令"出台之前,在辖区交通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过备案,且手续合法、发票、年检、车辆保险标志等齐全的二手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