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41公里,收费5000多元。这是北京怀柔交管部门“唯一指定”的拖车公司要车主许女士交出的天价拖车费。而其后为许女士提供服务的另一家拖车公司,80公里只收了800元。“指定”与“非指定”所收费用差距之大,着实让人咋舌。
收取天价费用的福安达汽车救援公司,是事发地交管部门指定的唯一的汽车救援公司,就是说只要发生类似的交通事故,交警必定“通知”这家公司前来拖车,也算是旱涝保收。至于这“收成”的合法性合理性如何,据说交警“无权干涉”。事实上被服务后再被震撼,许女士满心以为会让自己安心的交警同志,却在事后轻描淡写解释说:福安达汽车救援公司并不是交管局的下属公司,而是社会上的独立公司,它们之间是合作关系,交管局只负责公司的审核,无权干涉收费标准。至于为什么如此乱收费的公司能成为交警们的“唯一指定”呢?作为执法者的交警部门那“审核程序”又审些什么呢?我不知道,当事的许女士以及其他遭遇同样“服务”的人们大概也都不知道。
如此“指定”,背后究竟有何猫腻?大概谁都想知道这一点。当然我没有任何证据说怀柔交管部门的指定拖车背后一定有获取不当利益的指定“搭车”,但被指定者靠着“唯一指定”的金字招牌乱收费,极大地伤害着公众,却是不争的事实。
同样不争的事实是,在权益面前,许多领域许多地方的公权力成了无人监督的空白地带,公权力的使用规则更是缺失,而这种规则的缺陷往往成为牟利者趋腥附膻的良机。
权力自肥,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为一种痼疾。权力部门成为相当一部分不法奸商的“依靠”,成为利益链中的重要一环。相关的大家凭借着权力,分工协作,共同分享“权”带来的利,也是其乐融融。
如果公权力成为随意“指定”代理人的应用工具,然后在这个过程中让银子源源不断流入后台老板的腰包,这种官僚资本式经营的生态,无疑将淘空社会公平正义的大坝,将全体公民变成被各种权力肆意切割的“鱼肉”,进而变成对立面。听任这类权力自肥的现象存在并发展,再大的维稳投入、再多的维稳举措也没用。更重要的是,听任政务和社会管理运作环节中这类权力自肥的现象存在并发展,国家制定的各种富民、利民、便民政策,都将成为漂浮在空中的美丽气球。通过制度设计让管理者、执法者不能将权力变现为权利,看来是政治体制改革中绕不过去的一环! ( 龚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