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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祥:比天价拖车费更可怕的是执法者谋私利

2011年05月05日 16: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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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希望开车出门一路平安,但如果在遭遇车祸事故后再遭“天价拖车费”伤害,就无异于“伤口撒盐”。据中央电视台报道,许女士在北京怀柔就遭遇了如此令人窝心的“天价拖车费”。从报道来看,有关部门的放任与缺位令人忧虑。

对于数百万乃至上千万车主而言,谁都可能遭遇汽车抛锚故障而需要拖车服务。而拖车费由谁来管,竟然是一笔糊涂账。比如,保险公司的拖车收费明细就有人管,而拖车公司的拖车收费却是自己说了算,实在令人不解。一些拖车公司事前并不将收费明细告知车主,事后却漫天要价,明显存在着价格欺诈的嫌疑,也不符合诚信经营的原则。出动拖车要收费,拖车每公里要收费,拖车后还要加收天价停车费,如此名目繁多的费用,难道就不入有关价格主管部门的法眼?

遗憾的是,那些动辄收取“天价拖车费”的公司,竟然还是地方交管部门的唯一指定单位,而一些收费相对便宜的拖车单位,却无一进入地方交管部门的指定名录。这样的“指定”,难免令人心生猜测:相关地方交管部门与其指定的拖车公司之间,到底有没有利益瓜葛?拖车公司如此明目张胆向受害车主收取高额费用,到底有没有利益分成进入地方交管部门的腰包?此类问题都有待相关部门严查,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其实,“天价拖车费”问题已出现多年,媒体频频曝光竟无人来管。不断曝光的“天价拖车费”,其实只是揭开了与执法相关的若干天价收费的一角。放眼一些地方和一些行业,相关执法单位旁边的各种小公司,诸如身份证复印、照片冲印,也屡屡因其位置的特殊尤其是收费上的“天价”而带上执法部门的“准指定”色彩。尽管社会意见很大,但此类收费总是我行我素,顽固地向社会公众收取“天价”,令公众很受伤害。

与执法权力相伴而生的“天价收费”,收获的是地方机构的部门小利益,损毁的是公共执法部门的大形象。希望有关部门正确对待公众意见,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果断坚决地清理与执法相关的天价收费和乱收费,塑造出公平公正的良好信誉。

[责任编辑:linyz] 标签:天价 指定 天价拖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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