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中国海军舰队从西太平洋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药家鑫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自首不足以轻判

2011年05月21日 10:27
来源:新京报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药家鑫昨日在二审庭审现场。陕西高院维持原判,认为药家鑫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昨天,陕西省高院对药家鑫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药家鑫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自首不足以轻判

药家鑫

陕西高检建议驳回上诉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药家鑫不服,提出上诉。

陕西省高检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其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百余人旁听二审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 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 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 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正确,予以采纳。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裁定 驳回药家鑫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二审公开审理及宣判。

[责任编辑:zhangss] 标签:二审 维持原判 自首 
用手机登录 3g.ifeng.com 随时随地看新闻
  [查看跟帖]我要跟帖 0人参与  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