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专家称校车由政府供 不可市场化

2011年11月18日 10:42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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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上午9时40分许,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运煤货车与一辆榆林子镇幼儿园接送校车迎面相撞。截至发稿时,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其中2名成人。据新华社报道,发生事故的校车核载9人,但实载却达到64人。

校车超载屡见不鲜,处罚手段只能是罚款扣分

回顾近期媒体曝光的多起校车超载事件,超载问题似乎在校车运营中普遍存在。

今年9月上旬,河北省迁安市交警拦截了一部严重超载的幼儿园接送校车,这辆只有8座的面包车里密密麻麻塞下了64名小孩,加上司机和老师共66人;

今年9月1日,贵州省贵阳市交警查获一辆严重超载面包车。核载9人的车里塞了37人,其中34个孩子、3个大人;

对于频频出现的校车超载问题,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主任张柱庭在接受本报见习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车辆众多,加之乘客是在车里面,一般超载问题很难被发现,毕竟交警没有精力去挨个查看哪一辆车存在超载问题。

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在接受本报见习记者采访时说,交管部门对这个问题也感到非常头痛。“发现超载后,我们将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司机进行罚款扣分的处罚。按目前的法律规定,‘严重超载’尚构不成拘留的条件,只能对司机进行罚款扣分处理。”

发现超载后,如何安置超载乘客是个难题

对此,张柱庭直言“处罚太轻”,“目前对于超载的处罚主要是罚款,只有当出现严重事故以后,才会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对司机或者经营校车的企业来说,那一点罚款可能他们不会看在眼里。”

另一个让交管部门头痛的问题是即使交警查获了超载,乘客安置也是问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现超载以后,除了罚款,还要消除违法状态,也就是让超载的乘客下车,但是这些下车的乘客怎么安置,如果乘客出现意外,交管部门会受到追责。这也使得交管部门在查超载时,有时积极性并不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法专家丁立民表示。

[责任编辑:zhangss] 标签:超载 交通法 校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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