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法正式实施 49款新能源车免征

2012年01月04日 09:26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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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起,我国新的车船税法正式实施,据了解,今年我省将有7成车辆税额降低。更喜人的是,为鼓励电动车等新能源车,49款新能源车将免征车船税。

记者发现,49款车型中,除了上海通用的赛欧[综述 图片 论坛]电动车和上海大众帕萨特[综述 图片 论坛]混合动力车属于合资品牌,其余均为自主品牌的新能源车,其中众泰北汽福田长安哈飞吉利奇瑞比亚迪上海汽车等免税的车型居多。

据车船税法,乘用车税额从原来的按辆征收改为按排气量计征,并依照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共分七档,改变了原来“一刀切”的征税标准(见下表)。

排量 车船税

1.0升(含)以下 60-360元

1.0升-1.6升(含) 360-660元

1.6升以上-2.0升(含 ) 660-960元

2.0升以上-2.5升(含) 960-1620元

2.5升以上-3.0升(含) 1620-2460元

3.0升以上-4.0升(含) 2460-3600元

4.0升以上 3600-5400元

[责任编辑:guanlu] 标签:税法 新能源汽车 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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