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期”规定 拟调为两年5万公里

2012年02月13日 07:51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王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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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针对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认为汽车三包责任需进一步明确。

此次“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整车“三包”有效期延长,由原来“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两年或者行驶里程4万公里”改为“不低于两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整车包退换时间由30天延长为60天或3000公里,将“第三方鉴定机构”加入其中,同时各方责任界定更加明确。

但弱势销售商因无法向生产厂家追责、退换所导致的折旧费等问题仍需要做出明确的界定。部分汽车经销商认为,新规中对于经销商、修理商和生产商的责任界定问题比较模糊,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者出台实施细则。相关专家表示,将各方在汽车三包中需要承担的责任明确化,这样可以减少因为责任界定不清可能产生的纠纷,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说也有益处。

[责任编辑:guankai] 标签:汽车三包 三包 三包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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