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弊二者共存 经销商淡然面对新规出台

2012年02月10日 10:36
来源:中国卡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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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2月1日起,工信部与交通部发布《关于实施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商用车辆实施燃料消耗量管理。记者在对诸家重卡经销商采访后,所得到的结论使人大跌眼镜:多数经销商并不知晓此事,且均未采取相关行动。

生产和购买成本增加 经销商淡然面对

在近十家经销商采访中,仅有邯郸一家经销商表示知道此《通知》,并表示受上一年销量下降的影响,店内库存车较多、资金压力较大,近期不会提前储备车辆应对此次通知中所涉及的内容。即便政策开始实施,作为经销商也会等待企业的变化再行动。

通知的发布使人很容易联想到去年三月份实施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对去年上半年轻卡销售产生了较大影响。据新疆江淮轻卡经销商表示,去年3-5月份销售一度滞缓,自5月份之后随着车型逐步进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销量才有所回转。

2011年轻卡30企业数据显示:3-6月份国内轻卡销量同比下降分别为:2.47%、8.64%、12.32%、11.47%。有分析文章指出:造成轻卡销量下滑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对该政策不够了解和观望态度,使得相当大一部分产品没进入《达标车型表》,如果车辆拿不到运营许可证那对这些中小型轻卡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因此3月销售开始受到了影响。

鉴于去年轻卡经历的情况,笔者担心今年重卡会遭受同样情况。但经销商却纷纷表示:,影响范围有多大主要看各地施政力度。施政力度不同,对销售所造成的影响程度也将有区别。但《通知》对生产和购买环节的影响还是可以预见的,这包括企业生产成本和技术成本的提升、用户购置成本的增加。

《通知》中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上述产品(不包括自卸汽车、城市客车)的工况法油耗值,应符合行业标准QC/T924-2011《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要求。

这将对商用车企业和运输经营性企业产生较大影响。为了达到燃油消耗量的限值要求,生产厂家在整车匹配(包括发动机、变速器等一系列相关零部件)上,必须进行技术改造。油耗高、排污高的车辆将逐步退出运输市场,取而代之的是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新型车型,运输车辆结构将逐步得到优化。企业为分摊增加的生产成本必将会进行产品提价,因此物流等经营性企业将面临购车成本增加。

政策发布有利于新品推广

但从刺激市场需求的角度来讲,《通知》的发布必然进一步促进轻自重、高节油的车辆得到更广泛地认可和应用。随着环保政策与安全法规的不断发布,卡车市场的政策环境在不断改变,各车企也采取应对措施,纷纷推出各具特点的节油、低耗产品。

2011年12月18日,陕汽重卡2012年商务年会在杭州成功举办,作为新一代重量级产品,轻量化新品M3000正式发布。依靠潍柴动力商用车领域的实力,陕汽重卡整合潍柴发动机、法士特变速箱、汉德车桥和西安康明斯等业内“黄金产业链”,使得M3000站在较高的起点;铝合金部件的使用,不断提高轻量化率,进而减少燃油消耗性,提高了车辆经济性。

[责任编辑:surq] 标签:通知 经销商 节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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