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何善后锦湖事件以履行真正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调查问题中, 32%的人士赞成应塑造“让不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企业破产”的商业环境,业界认为对践踏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过低的惩罚标准致使部分企业肆意违规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得以滋长。同时对锦湖轮胎进行巨额罚款这一措施也得到了20%的人士响应,“重罚”善后或许是业界对锦湖事件最乐意看到的处理结果,这将对重塑整个轮胎行业的规范生产起着积极的影响。
另28%的人士认为,尽管目前没有明确针对轮胎“三包”的政策规定,且轮胎的质保和整车分开,但配套整车厂作为上游主体理应调查和召回锦湖轮胎,有关损失再由其与锦湖轮胎进行沟通,这样能更加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并维护企业和品牌的良好社会形象。还有20%的人士表示对于因锦湖轮胎质量问题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消费者,锦湖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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