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保险的赔付方式、费率都由精算师进行严格的核定,但是保险公司修改赔付规定,会对其经营带来什么影响呢?在利润提升的同时是否应该降低保费?保险不是普通的商品,需要承担起为普通公民分散风险的义务。因此保监会以及其他监管部门必须进行有力的监督与审核,让保险公司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也履行其社会责任,但在现实操作中,监管部门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这使得消费者成为车险行业的弱势群体。
电话车险扰民 消费者不胜其烦
针对电话营销业务扰民一事,保监会曾经下发有关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开展电话营销业务,应设有电话营销专用呼出号码,严格管理电话呼出时间,并设置专门人员定期核查销售过程、电话记录。对拒保客户应做记录,避免对客户造成滋扰。但这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