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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费上调 停车场是否合法可网上查询

2011年04月01日 14:52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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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4月1日报道 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4月1日起上调 市发改委表示将严查"私自打折" 同时停车场是否合法将可上网查询,"黑停车场"将无处遁形。

记者上午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各区县价格部门正在对停车场进行统一编号,其经营单位、车位数等基本情况近期将通过政务网站陆续对外公示。

4月1日起,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调整政策正式实施。为使广大市民明白消费,有效维权,近期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其中,各区县价格部门开始重新核定辖区内停车场经营单位、车位数等基本情况,对停车场进行统一编号。

相关情况将在近期通过政务网站陆续对外公示,市民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停车场是否为合法的停车场。

市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停车场明码标价牌规范工作,严格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督促企业按新要求及时更换明码标价牌,并切实标明经营单位、停车场位置、车位总数、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方便市民识别和监督。

对于不按规定内容、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将开展1个月停车收费专项检查

市发改委还将协助市交通部门、各区县政府做好居住区周边占道停车场当地居民停车优惠实施工作,保障市民基本停车需求。

同时,继续加大停车收费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市、区县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并陆续公布查处情况。市民咨询、投诉停车费问题可拨打本市价格举报电话12358,市发改委表示将快速有效处理价格咨询投诉。

严查"私自打折" 违规者将受严惩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停车场"私自打折"问题将进行重点治理,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九条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链接

停车费上涨标准

一类地区:三环(含)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占道停车场首小时内收费2.5元/15分钟、首小时后3.75元/15分钟。

二类地区:五环(含)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占道停车场首小时内收费1.5元/15分钟、首小时后2.25元/15分钟。

三类地区:五环路外区域,占道停车场首小时内收费0.5元/15分钟、首小时后0.75元/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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