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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车“带牌”加价2万 消费者起诉售车公司欺诈

2011年01月26日 09: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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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牌令”出台后,很多汽车销售商打出了买车上牌一条龙的促销口号,杜先生就听信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宣传,急于买车的他付下了定金。此后却发现市价25000元的车销售商却要价45000元,为此他起诉要求销售公司退还多收取的金额。

据介绍,2010年12月25日,就是购车新政实施后的第一天,杜先生到位于花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处买车。该公司的销售员告诉他,目前只有他们店的车可以上牌照并能免费提供一条龙服务,催促杜先生赶紧交定金,并称过了下午17时公司就不让再卖了。在销售员的鼓动下,杜先生当即刷卡交了10000元定金,定下某型号的汽车,并告知要带空调的,双方口头约定总价45000元。

然而,令杜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此后销售公司打来电话告诉他带空调的车型没有现货,只能买不带空调的车型,但价格同样是45000元。杜先生立刻表示反对,销售公司却一改卖车时的热情态度,告诉他不要车可以退定金,但要扣除各种手续费,要车就必须按45000元支付车款,否则就停止为其办理各项手续。买车心切的杜先生无奈之下只得补交了35000元余款。但令他气愤的是,交款后销售公司仅向其提供了总计33000元左右的购车发票和各种税费发票,剩余部分的款项既没有相应票据,也拒绝向其退还,并且交款后他才了解到购买的该款车市场宣传价仅为25000元左右。杜先生认为,销售公司有欺诈行为,诱惑他赶紧刷卡付定金。又违背买卖合同的真实诚信,公平合理原则,以不全退定金要挟他,强迫他接受不合理的价位。他起诉要求销售公司返还没有相应票据支持的款项1万元整。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观点

“花钱买车牌”合同无效

北京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海鹏认为,商家涨价是借牌涨价,这种“花钱买车牌”的合同是无效的。

按规定,去年12月23日(含23日)之前的购车合同、定金收据等资料经过备案,就可不受新政限制,自由上牌,备案时间是去年12月24日18时之前。“这一小段时间给了不少经销商钻空子的机会。”丁海鹏说,经销商如在24日后宣称可以帮助上牌,并且购车者交了定金,这种行为应当被视为双方串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按《合同法》规定,属无效合同。双方应当回归原状。“很多购车者认为自己多花的钱等于是买一个车牌,这种认识不正确,因为整个合同是无效的,同时也是违规行为。”刘可 俞凯欣 舒翔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定金 公司 先生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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