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以下简称“车购税分局”)昨日向媒体通报,“十五”期间深圳市办理纳税车辆559431辆,征收车购税达75.39亿元;“十一五”期间办理纳税车辆1038397辆,车购税收入达145.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85.6%和93.5%。
据了解,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将车购费改为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至今已整整十周年。“深圳市车购税开征十年来,征收额与纳税车辆数量逐年增加,稳居全省各地市之首。” 车购税分局局长余安发告诉记者,截至去年12月底,深圳市共办理纳税车辆近160万辆,车购税总收入为221.25亿元。
“2010年度,我们积极采取多项工作措施,包括优化车购税办税流程、落实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办法、严格掌握最低计税价格政策等,从而确保了车购税税款的足额征收和及时入库。”余安发说,去年车购税收入41.39亿元,同比增收14.91亿元,增长56.3%;受理纳税车辆288970辆,同比增长42%。
启动网上申报缴税系统
据余安发介绍,由于车购税纳税人集中在深圳市两个办税服务厅才能办理纳税申报事宜,遇到高峰期时排队等候的时间较长。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提高工作效率,去年下半年开始,分局配合上级机关启动了车购税网上申报、网上缴税系统的开发工作。
另外,去年下半年以来,从建立岗位管理制度、运行监督制度等方面入手,分局采取相关举措,深化了税收内控机制建设。(记者阳荔 通讯员陈俊峰、刘道林、关丽莉)分享到空间转播到微博争当转播第一人推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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