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从深圳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获悉,“十一五”期间,深圳共办理纳税车辆1038397辆,车购税收入达145.86亿元,同比“十五”期间分别增长了85.6%和93.5%。
2001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将车购费改为车辆购置税。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深圳市共办理纳税车辆近160万辆,车购税总收入为221.25亿元,车购税征收额与纳税车辆数量逐年增加,居于全省各地市之首。
2010年,深圳市国税局共组织车购税收入41亿元,同比增收近15亿元,增长了56%;受理纳税车辆288970辆,同比增长42%。根据国家规定,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政策,深圳减轻了购车者2.1亿元税收负担。(潘玉蓉 陈俊峰 刘道林 关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