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调研市内70个泊车路段 支招“停车难题”
汽车上牌年增长率为22%,停车位增长率仅为4%。广州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泊车需要。广州市政协会议期间,台盟广州市委员会调研了市内6个中心城区的70个泊车路段,提出增设限时临时停车位、重新调整或撤销有误的执法标志等建议。
问题一:
违规停车随新建筑递增
数据:停车位缺口每年达30多万个
台盟委员称,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广州汽车保有量为180万辆,每天有600至800辆车上牌,年增长率为22%,但停车位增长率仅为4%,缺口达30多万个。市内的行政、商务、医院等公共场所及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幼儿园、学校、少年宫等所在路段停车难的矛盾更加突出。新建的商场、超市及居民小区投入使用后,大量车辆违规占道停放。
问题二:
交委与公安管理不协调
实例:交委核准停车位,公安“全路段禁停”
委员们发现,市交委与市公安两部门对停车路段的管理不完全协调,在市交委核准设置的停车泊位路段,公安部门则核定为禁停路段,如经市交委核准的滨江东路的停车泊位前,设有公安交通部门核发的“全路段禁停”标志,这种相互矛盾的执法让车主无所适从。
提案表示,在越秀区所在路段的多处泊位,至今仍然使用“东山区规划局、东山区公安分局”核准的标志,“沿用东山区政府职能部门的牌子的问题也突显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协调”。
问题三:
路内停车场标志不规范
数据:41%抽查点缺标价牌
提案表示,、市政府规定,经营单位应当在停车设施范围内明示收费设施的使用办法、收费标准和使用守则,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设施。
根据对70个停车泊位路段调研后的统计,委员们发现,没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标志的路段15个,占21%;标牌上没有明示道路名称的路段46个,占65%;没有出示标价牌的路段29个,占41%。
问题四:
违规停车泊位仍存在
实例:酒楼食肆门前乱停车
委员们认为,经过前段时间的专项整治工作,违规经营停车场的问题有所改正,但是,职能部门对违规经营缺乏监管的问题依然存在。
提案称,在一些次干道的酒楼、食肆门前,不乏没有设置任何标志牌的停车标线,对这种违规设置、经营停车泊位、乱停车的现象,职能部门也缺乏有效监管。
建议:
增设限时临时停车位
委员提出几点具体措施:
首先,交通、公安、规划、城管等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对现有停车路段上设置的相互矛盾的执法标志予以重新调整或撤销。
此外,在少年宫、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停车需求量大的路段,增设限时临时停车位。各路段在不同时段,在不影响交通流量的情况下,进行限时停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