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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卖车”系违法 消费者应如何应对

2011年03月16日 16:56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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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加价售车”在中国内地渐呈公开化、外表合理化趋势,尤其是2010年上半年中国车市的意外火爆、年底利好政策的淡出及北京实施治堵限牌政策等因素,都成为汽车经销商收取巨额加价提车费的良机。近日,中国21城市消协联合认定“加价售车”系违法行为,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3.15之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和中国青年报汽车周刊主编武卫强做客人民网就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黄海波认为加价卖车能不能定为商业贿赂有待商榷。因为这是买车人急切希望提车而给经销商的一种好处费,另外还有要看是不是暗中入帐。如果经销商按照汽车指导价的方式给我开票,但是加价的部分是没有发票,落入个人的腰包的话,有可能定为商业贿赂,而且还有一个偷税漏税的问题。

武卫强认为,这个话题在去年就出现了,很多紧俏车型的确消费者在买车的时候,加价那部分没有给正规发票,多数也不可能给正规发票,因为售价是报到当地的工商局。比如说这辆车是21.9万元,但是不可能卖出29.8万元,实际上这部分费用,目前是两种现象:一种是绝大多数是没有发票的。还有一部分用其它的发票顶替,比如装饰。但是装饰的这个票的税率要远远低于购车的税率。从实际市场表现来看,将这种行为认定为商业贿赂或者是别的都是成立的,但目前从表面上看,从税务局调查4S店的结果来看是没有这个问题,因为拿到个人腰包的钱是无据可查的。

单从合同关系来说,紧俏商品市场加价没有大问题,但是对于汽车这种特殊商品来讲,如果随便加价并不是允许的,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另外,“加价售车”横行市场与消费者的迎合不无关系,消费者认为加价的车一定是品质更好、品牌更硬、物超所值,无形中鼓励和纵容企业的这种做法。如果消费者在买车过程当中,碰到商家提到这样的要求的话,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解决。(记者 崔元苑)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消费者 武卫 中国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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