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上午介绍,从4月1日起,将重点开展对停车场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未建立管理制度或者服务不规范、工作人员和收费人员未佩戴明显标志、停车场内停车秩序混乱、将停车场挪作他用等相关行为的行政执法。对于违法停车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主要大街,逐一制定交通设施完善方案,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停车空间。
目前,中心六城区、十个远郊区,以及亦庄、西客站管委会正在对全市停车资源进行普查,尤其是居住区车位,将对机动车住户、车辆、规划和备案中的车位数等调查清楚。各区县考虑小区停车资源供给状况,对停车矛盾突出的小区,可在周边占道停车场划定部分区域,给予居民停车适当优惠。(责任编辑: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