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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照 或五年不得重考

2011年04月19日 09:20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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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本周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草案明显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

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身禁驾。

酒驾处罚金额涨4倍

据专家透露,草案还将加大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将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罚金方面,处罚金额“至少涨4倍”,即从原来的200元起罚变为1000元起罚。

另外,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暂扣驾照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据悉,本次修改或将改为“6个月”,第二次饮酒驾车或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责任编辑:宁利涛)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机动车 驾驶 驾驶证 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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