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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例醉驾入罪案:判拘役俩月罚款1千

2011年05月12日 08:27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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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广州日报记者 刘艺明 杨博)昨日下午,佛山市高明区法院开审广东首例醉驾入罪案。该案庭审适用简易程序,从开审到宣判仅用时约30分钟。醉驾摩托司机何某田终以危险驾驶罪获刑两个月拘役,并被处以罚金1000元。此外,记者从警方获悉,5月1日高明区发生的广西人吴某醉驾案目前正在组织证据收集,近日将会开庭审理。

2瓶啤酒4两白酒惹祸

5月2日,正在享受五一假日的何某田约了朋友一起吃晚饭。酒桌上,何某田心情舒畅,喝过了啤酒,又喝上了白酒。事后何某田回忆说:“那天总共喝了四两多白酒,啤酒也喝了差不多有两瓶。”

当晚8时许,何某田迷迷糊糊地骑上摩托车,从高明荷城街道官当村村道向何族村行驶。摩托车驶到官当村一家小卖部前,何某田突然撞上了路边的什么东西上。清醒过来的何某田才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摩托车被自己撞坏了。所幸的是,没有撞伤人。

案后仍不知所犯何罪

清醒过来的何某田并没有离开现场。他静静地等待交警来处理。事后,何某田和家人向被撞摩托车主彭先生赔偿了损失,修好了被撞坏的摩托车。何某田的哥哥称,包括修车费、损害鉴定费和拖车费,一共花了三百多块钱。

昨日,高明区检察院以何某田犯危险驾驶罪,向高明区法院提起公诉。公诉人建议对何某田判处二至三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何某田向媒体多次表示悔罪,并说要尽所能告诉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但当被追问是否知道所判罪名时,何某田误答成“醉酒驾驶罪”。在记者向其纠正后,何某田称,对5月1日出台《刑法修正案(八)》和“醉驾入刑”并不知晓。

庭审不到30分钟即宣判

在昨日下午的庭审中,法庭出示了查获经过、血样提取登记表及鉴定结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坐在被告席上的何某田对一系列证据和指控均表示没有异议。在最后陈述时,何某田表示很担心自己两岁多的孩子缺少人照看。“我的妻子没有事情做,还有一个孩子,全家人都靠我供养生活。”何某田随即恳请法庭念其诚意悔罪,给予宽大处理。

从昨日下午3时15分许开审到宣判,整个庭审耗时不到30分钟。由于该案庭审采用了简易程序、法官独任审理,公诉人并没到现场参与庭审。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田无视国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能够如实供述,在法庭上亦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何某田两个月拘役,并被处以罚金1000元。

满意结果不会上诉

庭审结束后,何某田向媒体表示“对审判满意”,没有上诉的想法。随后,当工作人员向何某田征询是否想见见孩子,何某田眼眶湿润,皱眉说:“现在不想见孩子。”何某田的哥哥在审判区外扶着护栏安慰何某田,但何某田不愿直视哥哥。兄弟两人尴尬地沉默不语。

据介绍,今年32岁的何某田是广西人,在高明某企业打工。在法庭外,何某田的妻子邱女士拉着两岁十个月的儿子告诉记者,何某田打工月收入两千多,加上自己卖早点,全家月收入还不足三千元钱。尽管何某田的哥哥表示会尽力帮助弟弟一家渡过难关,但邱女士仍然很担忧:“全家人都指望他,该怎么办好啊……”

法官答疑

“醉驾首案”为何9天就审结?

自“醉驾入刑”以来,备受关注的广东首例醉驾案自案发至审结仅仅用了9天。为什么该案在短时间内能够完成侦查取证和庭审?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该案法官邹宁静。法官邹宁静告诉记者,由于此案证据扎实,警方和公诉机关积极协调配合,案件得以快速进入到庭审阶段。考虑到我国刑法新增危险驾驶罪,公众对该罪了解有限,因此该案快审快判“有效果因素方面的考虑”。邹宁静表示,希望公众能通过该案,对危险驾驶罪的性质和量刑尽快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防止“潜在的”醉驾者危害到公共安全。

邹宁静表示,即使今后公众对醉驾的严重后果形成社会认同,司法系统仍会对该类案件适用快审快诉程序。“包括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只要是辖区内有重大社会影响、受民众关注程度高的案件,都会考虑启动快审快诉。”(责任编辑:刘小闷)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何某 明区 驾驶 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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