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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以租代售”升级为“协议卖车”

2011年05月17日 07:38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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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以租代售”升级为“协议卖车”

“以租代售”升级为“协议卖车”

北京的“限购令”已经实施小半年,汽车经销商“过冬”用的备案车越来越少,急需新的销售方案应对销量下滑的影响。而“协议卖车”的方案愈发受4S店的青睐。

追求销量出新招

针对于用车摇不到号的消费者,在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和京城的一些4S店里,经销商正在酝酿和推出一种新的销售模式——协议卖车,即消费者购买已经上好牌的车辆,然后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待消费者摇到号牌后,再将车过户到客户名下。

“协议卖车”更像“以租代售”的升级版,但是又与4S店以往推出的租售服务不同,“以租代售”应该是消费者先以租车方式驾驶汽车,获得购车指标后,可以选择将租赁合同转变为购买合同,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购买所租赁的新车。“协议卖车”在没过户之前,并不需要客户交纳租金,只需要一次性付清车款。

“说白了就是替客户‘背车’,因为是正规经销商的服务,消费者觉得比‘背车族’和‘抄号族’更放心更安全。”亚市一位汽车经销商告诉记者,“现在摇号中签率高达27:1,心急的消费者都想尽早买到车,现在经销商的压力很大,为了保证产品销量和资金流转才推出这种服务。”

记者了解到,已经上好牌照的车辆,大多来源于4S店的备案车、二手车,有的经销商为了保证号牌资源,甚至让员工参加摇号。由于主动替客户“背车”,经销商“协议卖车”的安全、遗失、事故等内容做出非常详细的规定,双方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法性成疑存风险

业内专家表示,4S店推出“协议卖车”也是无奈之举,经销商不可能像过去那样让客户跟着销售跑了,尤其那些拥有热销车型的经销商,也不得不转化经营思路,注重体验式营销,才能吸引客户。

虽然不用付租金就可以开上新车,方便了客户。但是消费者用全款购车,却不是车主,何时能够过户依然要看摇号的运气,显然是许多消费者所不能接受的。另外,“带牌”出售的车型往往享受不到几千元的优惠,需要按指导价购车。有些经销商还收取每月1000元左右的“牌照管理费”,如果消费者运气不好,一年半载摇不上号,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除了种种消费者难以接受的条款,“协议卖车”的合法性并没有得到确认,这种营销模式是否应该推广成为了争议。

“无论对于车主还是经销商,这种方式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有业内专家表示,对于车主来说,支付了全部车款却不是车辆的所有者;对于经销商来说,车主的素质千差万别,一旦车辆发生重大事故,最终则可能不仅要替车主“背车”,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经销商 消费者 代售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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