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郭术东和高晓松两名酒驾肇事司机被北京法院先后判刑后,近日,又有三名酒驾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诉至石景山法院,其中包括两名仅酒后开车而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司机。下周,石景山法院将在同一天连审上述三案。据悉,这是北京法院首次审理酒后开车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危险驾驶案。上述三案的判决结果,对目前正在争议的酒驾是否都要判刑,将给出答案。
"酒驾入刑"新规于今年5月1日实施后,内蒙古在京打工的包工头郭术东于5月2日凌晨因酒后驾车造成三车连撞交通事故。5月9日,房山法院经审理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郭术东拘役4个月。郭术东成为北京"酒驾入刑"后被判的首名司机。
5月9日22时25分,著名音乐人高晓松酒后驾车在东直门外大街连撞三车,造成其他车辆受损。5月17日,东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晓松拘役6个月。高晓松是北京酒驾获刑的第二人。
石景山法院下周将审理的两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司机是酒后开车被交通民警查获的。
5月2日21时许,司机高某酒后驾车至石景山鲁谷东街北口以北时,被值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2MG/100ml。虽然高某并没有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但是警方仍依新法将其拘留。日前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诉至石景山法院。
5月5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车在石景山区金顶山路附近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4mg/100ml。
刘某于5月3日20时许,酒后驾车至石景山区鲁谷东街市检一分院南口时,与一辆轿车发生剐蹭,双方因责任问题发生争执,对方报警后刘某在现场等待处理,后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4.4mg/100ml。
上述三起酒后驾车被诉至法院的司机的判决结果,将对目前争论的酒驾一律入刑还是酒驾造成轻微交通事故才追刑责,以及究竟喝多少酒才应入刑形成判例。(责任编辑: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