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证、醉驾摩托车还发生交通事故,男子祝某被朝阳检方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据介绍,5月9日8时许,祝某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商场南侧,无证、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时与一轿车发生剐蹭。经司法鉴定,祝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5.0MG/100ml,属于醉酒。
朝阳检方认为,祝某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其刑责。
检察官称,自5月1日实施“醉驾入刑”后,有相当部分摩托车驾驶员认识上存在误区,以为只有“醉驾”汽车才会涉嫌犯罪,但醉酒驾驶普通摩托车,同样涉嫌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