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日前,中山大学蔡立辉教授“出租车公司一辆车年赚十万”之说,遭到了广州市出租车协会秘书长吴宏钢的反驳,他称,“出租车行业平均一辆车每月不超2000元”。
这本应是一个能够引发舆论广泛争论的公共议题,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以敏锐敢言著称的广州媒体舆论似乎提不起多少兴趣,究竟是在慢慢酝酿发酵等待爆发,还是舆论对此问题已经有了“审丑疲劳”?不得而知。
“年赚10万”与“年赚两万四”的差别,对已拥有上万辆出租车的广州来说,这个数字差距之大,其背后所涉及的是广州出租车行业是否存在暴利经营的重要问题,恐怕不能在各自的自说自话中戛然而止,兹事体大,有必要认真考究一番。
吴秘书长称“年赚10万是粗算”,对照蔡立辉教授的原话,“粗算”似乎不假。然而,正如前面所说的,“10万”与“两万四”相去甚远,作为一位长期关注出租车行业的大学教授,如果没有意识到“粗算”与“实际利润”之间的巨大差距,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在客观上都会给公众营造了出租车公司暴利经营的想象———这不仅很容易会被诟病为不专业,甚至可能还显得没有学术操守。除非蔡教授能证明,在他的学术逻辑中,出租车公司的“粗算”与“实际利润”之间并不存在很明显的差别。
当然,目前依然没有足够的理据证明,吴秘书长说的就是事实。从动机上,我固执认为,出租车协会比一位大学教授“说谎”的可能性会更大些。毕竟从利益驱动来看,掩饰出租车公司暴利经营的事实,不仅符合出租车协会的价值立场,而且还能够对出租车行业的垄断利益格局保驾护航。
因此,现在,我希望的是,出租车协会能够与蔡立辉教授公开当面对质,呈现各自的理据,以证明笔者的判断,只是不可救药的偏见。而且,目前出租车行业的成本与实际利润事实上是笔糊涂账,如果能借助研究学者与行业协会的公开对质,把这笔糊涂账透明化、明晰化,何尝不是一件美事?
比如说,按物价部门规定,出租车一类企业的承包基础价广州全行业最高是7850元,但有出租车司机反映,有出租车公司承包费高达一万二。官方的解释是,企业帮司机代缴了很多费用。这个解释还是让人疑惑,市交委恐怕首先需要向公众列出详细的清单,说清楚出租车公司究竟帮司机代缴了哪些费用?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有必要解释一下,有哪个行业需要像出租车司机一样,每个月要缴纳这么多的费用?作为出租车司机,他们已经承受了高昂的承包费,甚至额外“茶水费”的盘剥,为什么还要每个月缴纳比他们实际收入还高的费用?对出租车司机来说,岂不是“苛捐杂税猛于虎”?
另外,有司机反映,公司根本没有帮自己缴社保。这不帮司机买社保可不比“茶水费”,可以轻易说“查无实据”,建议这次交委就不要坐等“举报”了,到社保部门去做一次地毯式的核查吧,相信结果是能够一清二楚的。否则的话,要是被媒体抢先一步查到实据,交委岂不是要承担监管失职的责任———如果它能证明自身没有因为利益勾连而对出租车公司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的话。
最后,提醒吴宏钢秘书长,无论最终出租车公司一辆车年赚“10万”还是“两万四”,作为出租车协会主要负责人,有一个问题是必须向公众解释清楚的:为什么出租车行业中公司与司机的“风险—收益”格局颠倒,所有的经营风险全部要由司机承担?也就是说,可别以为只赚“两万四”就能合理化目前广州出租车公司“旱涝保收”的垄断利益格局,显而易见,那无疑是十分天真和荒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