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邓宇)成都“禁摩令”拟从现行的五城区扩大至整个中心城区。
《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日前由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根据成都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的立法计划安排,将报送市人大常务会审议。
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表示,修订草案主要对摩托车的管理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定,将从原来的五城区调整扩大为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外的其他区(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摩托车的通行区域和时段进行规定;同时,按照国家标准,重新对摩托车概念和
范围进行了界定,并进一步明确了公安、质监、工商和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职能,加强对摩托车的综合管理。
现行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范围内,“无入城标志的摩托车,禁止进入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的道路行驶”。随后,成都市交管部门以通告的形式要求,将“禁摩”的范围扩大至三环。
而根据交管部门目前正在执行的规定,高新西区和南区同样属于“禁摩令”范围。这将很有可能在新修订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中明确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