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交通委官网发布公示,从本周五起至下月31日,市交通委运输局将对本市出租小轿车换发2011年度新版营运证件。按照要求,所有取得2010年度营运证件的出租小轿车均需更换新证。
在先行自检自查合格后,个体出租汽车管理站和出租汽车企业向辖区运管部门报送《综合信息表》、《换证工作人员、车辆检查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填报表格须如实填写,特殊情况要书面说明。之后,各区县运管部门将进行逐户、逐车、逐人检查,核对相关信息,录入运输局政务网审批系统,并将2011年度车辆证件核发个体出租汽车管理站和出租汽车企业。(责任编辑: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