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公告。根据该公告,符合一定条件、提前报废更新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以及提前报废的重型载货汽车给予资金补贴,最高补贴1.8万元。
公告指出,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使用6年(含)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每辆车补贴11000元;使用8年(含)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使用10年(含)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相关人士称,国家每年针对老旧报废补贴的力度和车型都会不同,今年针对农村客车等进行补贴,明年可能会对中巴车等有报废补贴,今年补贴力度加大,可以对老旧车辆报废有更好促进效果。总体而言,国家希望通过加快老旧汽车报废,达到鼓励国产汽车发展,同时促进老旧新车更换,加快淘汰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高排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