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中国海军舰队从西太平洋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国Ⅳ标准下月实施 经销商清理国三库存车

2011年06月27日 10:35
来源:经济观察报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耿慧丽

日前,国家环保部官网发布公告称,从7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和单一气体燃料车实施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简称“国Ⅳ标准”)。这意味着我国将全面实行乘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早在今年年初,环保部就在《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中表明了全面实施国Ⅳ标准的日期,并表示凡不满足国四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对于轻型柴油汽车,暂定推迟两年实施国Ⅳ标准。

此前,北京、上海和广州分别为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2010年广州亚运会,提前实施了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尚未实施国Ⅳ标准的城市,近几个月汽车经销商也在加紧清理国Ⅲ标准的库存车辆。相关新闻国Ⅲ车型大限临近 哈飞全川5.5折清仓国Ⅳ标准或将激活今年沉闷的车市国Ⅳ标准将实施 成都车商开始清库销售国Ⅲ还是国Ⅳ 买车前别忘先问清截至7月1日成都“国Ⅲ车”清库倒计时国Ⅳ将实施 90%在售商用车不达标国Ⅲ柴油7月推广 含硫量将大大降低 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推迟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标准 燃料 环保部 清库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查看跟帖]我要跟帖 0人参与  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